请各企业在2012年2月1日前将意见电子文档发送至国家职业分类大典(冶金部分)修订工作办公室(即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)。
办公室联系人:朱雪超
电 话:010-64062717
邮 箱:gjzyflddyj@163.com;zhuxuechaos@163.com。